1. 自杀会下地狱吗?

按众多宗教的观点,自杀的下场很惨,理由是:只有上帝有生杀之权,自杀也算杀人。

作为无神论者,将来我一定要选择安乐死的方式离开世界,用生命宣誓我的主权。

当生无可恋,又不想麻烦别人,于是选择“悄悄地去,正如悄悄地来”。生不害人,死不扰民,这是一个人的善良与勇敢,我不明白这样的行为为什么会招致惩罚?

  • 在医院,患者饱受病痛折磨,为什么要强颜欢笑?TA为什么不能决定自己的生死?为什么临死还要被强加无穷的生理和心理的痛苦?
  • 在部分保守地区,妇女不堪被强暴,更不堪承受世人的眼光,选择自尽。为什么死后你们还不放过她?还将迷信的心理压力强加在她的遗孤身上?
  • 在监狱或人间,人们不堪屈辱,不堪折磨,不堪屈打成招,愿意以死明志。为什么你们觉得他受的苦还不够,再痛苦也要坚持下去?

每一个受苦而自杀的人,虽无力改变自己的现状,也不愿意迁怒于他人,亦不曾想报复这冰冷的社会。自己先走一步,若有可能,在阴间庇护自己的至亲至爱。生前所受痛苦已非 常人能忍, 死后你们认为他们还不配得到安息,认为他们还要受责罚。

支持“自杀下地狱”这条邪恶教义的人,FUCK YOU ALL!

订立“自杀下地狱”这条残酷教义的神,FUCK YOU TOO!

附:

“我将来要安乐死”这个观念很早就已经形成,并非反叛任何信仰而生。

我认为医院需要提供一种服务——“自助安乐死”服务:我只消按个钮,完成无痛自杀。费用我出,罪责我担,遗体捐献,丧葬从简。

希望到我将死之时,人类的智识已经进化到这种地步,准许“自助安乐死”。

最后用一句诗文表达我对死亡的态度:

亲戚或余悲,他人亦已歌。
死去何所道,托体同山阿。
——陶渊明《挽歌三首其三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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